10/08/2017

新加坡工作 - 簽約(差點被騙)

做每一份工作前,一定要細閱合約上每一個條款才好簽名,以我為例,我的合約改了兩次我才簽。

看合約的時候第一當然是看工資。他給我的第一份合約,工資上寫了"salary includes employee's distribution of CPF" 甚麼是CPF? CPF是一種強制性存款。新加坡政府規定新加坡人(Singaporean / PR residence)每個月在工資上要扣除一筆錢(好像是工資的15%)作為存款,同時僱主也會付相當的數目到僱員的CPF户口。但是外國人是不用付CPF,但是僱主要請外國人,他們要付政府一個税項,叫'foreign worker levy'. 還好我自己有先上網做功課,我跟他們說他們搞錯了這點,請他們改。誰知道改完回來我更生氣!

更改的合約上面寫"salary includes 50% of levy which MOM would charge the company",就是說我要負擔一半的稅項?! 為什麼可以這樣寫呢?我跟他們說我不同意,但是給合約我簽的那個人不能作主,她說是總裁決定的,如果我有問題的話要直接問總裁。結果我就直接打電話給她跟她理論。我說根據當地入境處的條文,這個稅項應該是僱主負責,僱員是不應該付一分一毫,她沒有跟我理論,就說她人在外地,會上網看清楚再回覆我,最後當然是我贏,我不用付foreign worker levy。

我希望她是真的不知道而不是存心騙我,但是經過這一次,我以後一定會更小心。大家也一定要看清楚,不明白的地方要問,不合理的地方要講!

新加坡其他福利都蠻好的,五天工作,18天-21天年休,有產假還有結婚假期,醫療保健都well cover,接下來就是等簽證出來我就可以正式上班,大概三個禮拜吧,期待和大家分享更多在新加坡工作的事情 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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